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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减排与资源综合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网站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2日 文章作者: 浏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冶金减排与资源综合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网站(以下简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网站)是外界了解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一个重要窗口。为发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网站作用,保证网络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严肃性,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明确单位(部门)职责、增强网站管理员责任心、保证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安徽工业大学网站(群)管理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我实验室实际,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网站建设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办学目标,落实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日常管理服务功能。

第三条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网站建设坚持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方便师生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及职责

第四条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网站在分管校长领导下,由学校和校内各单位(部门)实行二级管理与维护。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现教与网管中心)负责网站群系统的维护与技术支持。

第五条 作为校二级网站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网站的管理。二级网站是指各教学单位、机关部门、直属机构和研究机构等学校二级机构或独立对外的其它机构的网站。为便于管理,将各实验中心网站纳入二级网站管理。

(一)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网站信息审核人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

(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网站管理员为网站管理与信息发布责任人。

(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网站技术支持部门为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

第六条 网站信息发布流程:

(一)稿源准备。

(二)单位(部门)领导审核。

(三)常规信息由网站管理员直接发布;重要信息上网发布需经校保密委员会批准。

(四)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第七条 网站管理员职责:

(一)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工作责任心,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公正、客观和内容丰富。

(二)必须认真检查上传的文本,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发现有违规和不实的内容应及时删除或者做修改处理,经相应部门主管领导审阅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布。

(三)对后台管理密码必须按相关保密规定设置并妥善管理,不得私自转交他人。

(四)必须认真维护网站,做好对留言簿、论坛等互动网页的监测工作,发现不良信息应迅速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

(五)认真做好网站系统修改日志、安全备份和用户管理等维护工作记录。

(六)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同意,网站(栏目)管理员不得进行任何第三方网站链接。

(七)各网站应安排1-2名网站管理员,并将联系方式报现教与网管中心备案。网站管理员要保证通信畅通,便于保持联系及进行应急处理。

(八)因违反上述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网站管理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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