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实验室概况 > 管理条例 > 正文
实验室概况  
仪器负责人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8日 文章作者: 浏览:

1、负责组织所负责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工作。

2、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以及分析测试知识,具备熟练的操作技能,能协助用户制定可行的分析测试方案或提出有价值的建议;熟练掌握数据处理技术,能对用户的实验结果给出参考性的意见。

3、负责对需要独立上机的用户进行操作培训、相关的仪器实验室安全教育和操作过程中的监督,并能及时解决用户独立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4、承担所负责仪器的日常保养、维护和力所能及的维修。确保仪器能长期处在良好状态。

5、当仪器发生大的故障时,负责及时联系厂家维修,尽快使仪器正常工作。

6、负责填写仪器的使用、维护、维修记录,负责保管仪器零配件、技术资料等,负责仪器相关考核资料的填写和上报。

7、负责仪器所在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实验室安全工作条例

  为加强实验室管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保障师生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定本条例。

1、使用实验室时,实验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应自始至终在场,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2、实验室人员应熟悉室内的气体、水、电的总开关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电闸箱、气阀及水阀严禁遮挡。

3、离开实验室时,实验室人员有责任检查水、电、气阀门,关闭门、窗、水、电、气后方可离开。

4、实验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应具有强烈的防火意识,具备防火和灭火常识,管理好消防器材,并懂得使用,发现火情应及时报警。

5、气体必须放在室外指定地点(钢瓶间或阳台),放在室内的钢瓶需进行固定,周围不得有热源,不得在阳光下曝晒 ,严格遵守使用钢瓶的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钢瓶是否漏气。

6、对于易燃、易爆及放射性药品应妥善放置,加强管理,保证安全;有毒药品专人管理,实验教师实行计量领用及归还制度;实验结束及时入柜上锁。

7、实验室产生的化学废液要分类收集存放、集中回收处理,严禁倒入下水道,为保证下水道通畅,严禁将废弃物品、杂物等丢入下水道。

8、实验室应保持卫生整洁,严禁吸烟、饮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产生有害气体、严重异味的实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9、不得将儿童带进实验室,若因儿童不慎而引起事故,其监护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10、实验室由实验教师及有关实验人员负责实验室安全卫生。

11、寒暑假期间根据情况安排相关人员值班,以保安全。


 
 
 

上一条:实验室卫生和秩序守则

下一条:冶金减排与资源综合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试行)